7月,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的地质勘查“十四五”规划中,再次将萤石、金、银、地热等资源勘探划为重点工作。回顾今年4月份,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公开征求《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意见建议的通告。
 
7月份公布的地质勘查规划,预示着4月份《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意见建议开始落地。
 
《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2020年为基准年,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明确以建筑用石料、石灰岩、萤石精矿、叶蜡石为重点,建立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
 
《规划》指出,“十三五”时期浙江省新设矿业权289个,其中探矿权58个、采矿权258个;累计开采矿石25.5亿吨,其中建筑用石料20.9亿吨、水泥用灰岩3.4亿吨、萤石619.0万吨、地热407.1万立方米,有力保障了浙江省基础设施建设和优势产业需求。然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要求进一步增强矿产资源的供应保障能力。《规划》预计浙江省建筑用石料、石灰岩、萤石精矿、叶蜡石等年均需求量分别在5亿吨、8500万吨、90万吨和60万吨左右。
 
《规划》表示,浙江矿产资源保障能力要有新提升,建筑用石料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批大型石料矿山采矿权有序投放,砂石产业园区试点建成运行,力争形成建筑用石料5亿吨、石灰岩8500万吨、萤石200万吨、叶蜡石60万吨、地热500万立方米的年开采能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要有新提高,矿产资源开采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建筑用石料矿山大中型比例达到90%以上。
 
《规划》明确,要划定矿产资源开采分区。围绕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需求,统筹考虑市场需求、环境承载、资源禀赋、物流条件等因素,重点在沿海地区、浙中及浙北一带,划定建筑用石料矿省级集中开采区17个;依据现有地质勘查程度、环境承载能力、经济技术条件等因素,划定开采规划区块29个。
 
《规划》提出,规划期末,全省固体矿产采矿权数量控制在750个以内,其中建筑用石料采矿权(不含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采矿权)数量控制在430个以内。要进一步优化新建矿山最小资源储量规模和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标准,建筑用石料新建矿山分区域差别化控制最低开采规模;因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需要设置的采矿权,可不受最低开采规模限制。按照“充分保障、宁宽不紧”要求,建立建筑用石料矿采矿权项目库管理机制,科学制定年度出让计划,有序投放采矿权,促进建筑用石料保供稳价;推动建设一批集石料开采、加工、制造(混凝土、预制构件)一体化产业园区,促进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此外,《规划》要求,构建2个服务平台,即浙江省矿产资源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和浙江省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依托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等信息技术,搭建“全方案系统解决、全要素高效使用、全生命周期管控、全产业融合发展”的数字化监管服务平台,并集成全省建筑用石料开采、加工、销售、物流等各环节数据信息,整合机制砂价格资源信息,建立数据采集、分析、发布机制,打造全省统一的服务平台,推动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
 
从资源储备方面来看,浙江位于滨太平洋成矿域(叠加在古亚洲成矿域之上)扬子成矿省的北东端,省内地层较发育,构造岩浆活动强烈,变质作用剧烈,成矿条件良好。全省矿产资源总体表现为“非金属矿产丰富、金属矿产不足、能源矿产匮乏”的特征。截止目前,已发现矿种109种,其中有探明储量的67种。
 
其中,金属矿产主要为铁、铜、铅、锌、钨、锡﹑钼、锑、汞、金、银、稀土等,资源总体欠丰,矿床规模以小型为主,鲜有中大型矿床。非金属矿产资源丰富,以萤石、明矾石、叶蜡石、伊利石、硅灰石、沸石、石灰石、花岗岩、大理岩、珍珠岩和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为代表的“十块石头三把土”,是浙江省的优势非金属矿产。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叶蜡石、明矾石探明资源储量位居全国之首,单一萤石﹑伊利石名列全国第二,硅藻土名列全国第三,沸石位居全国第四。排名全国第五到第十的矿产有硅灰石﹑高岭土、大理岩、珍珠岩、膨润土等。能源矿产主要包括煤、石煤、铀等,其中铀矿是浙江省又一优势矿种,尤以陆相火山岩型铀矿最为丰富,是全国铀矿的重要产区之一,而煤和石煤因资源枯竭和环境问题已无开采。